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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孩偷钱为女友做人流 网上发布招嫖信息被判刑

时间:2010-3-2  作者:  来源:扬子晚报

 网上开店,顺便发布招嫖信息。十七岁的少年发财心切,念起了和一般人不一样的生意经。近日,被南京秦淮法院少年法庭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。

  17岁的陈斌老家在安徽农村,父母在他还很小的时候就到南京经商,他则成了一名留守少年,直到12岁那年才来宁与父母团聚。因为长期无人管教,他的学习成绩始终在班级垫底。初中毕业后,父母见他仍无心学习,也就没有让他继续去念高中,而是给了他点本钱让他做起了网络生意。2009年4月,陈斌的小女友小丽意外怀孕了,需要一笔钱去做人流,虽说自己经营的网络化妆品小店生意还不错,但毕竟本小利薄,也没有存多少钱,“当时我也想向父母借,但是实在不好意思开口”,陈斌想到去初中同学家借钱,但一念之差乘同学上厕所的功夫,把手伸进了同学父亲的皮包,偷走人家2000多元现金。

  盗窃案发后,父亲老陈为儿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,本想借此机会好好教育一下儿子,却引发了父子大战,陈斌也一气之下搬出了家门。另立门户开销自然大了很多,陈斌想到了利用自己网络小店的渠道,替卖淫女发布招嫖信息,然后分成。他的这个想法很快和一家足疗店的老板一拍即合,陈斌负责网上联络,并把“小姐”送到指定地点。但这样的网络生意没经营多久,陈斌和涉案几人就纷纷落网。最终陈斌因犯盗窃罪、介绍卖淫罪,被法院一审判处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,罚金6000元。(文中人物系化名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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